招生考试网
学历| 高考 美术高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专升本 中考 会考 外语|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翻译资格 JTEST
资格|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从业 司法 导游 教师资格 报关 财会| 会计证 经济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务师 资产评估 审计师
工程| 一建 二建 造价师 造价员 咨询师 监理师 安全师 医学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| 教案 论文 文档
IT类| 计算机等级 计算机软考 职称计算机 高校计算机 推荐-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军校国防生 自主招生 艺术特长生 招飞
 3773考试网 - 公务员考试 - 公务员面试 - 时政热点 - 正文

2015公务员录用新规定 4种情形不宜录用为公务员

来源:2exam.com 2015-1-4 22:11:26

 日前,浙江省根据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,对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(试行)》有关条款作了修订,并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  新修订的细则,将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重新进行归类,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;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,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;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;政治品德不良,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,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等4项。而新修订的细则对每种情形都做了明确和详细规定。

  新修订的第四章第十五条中的第(五)项,从原先的“对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,招录机关应书面通知本人,并应告知其对考察结论如有异议的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”,改为“对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,招录机关应书面通知本人。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,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(单位)应当进行复核,并做出复核结论”。

  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,增强考察工作的可操作性。

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@163.com联系.
    推荐文章
  •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


  •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
    琼ICP备12003406号